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4-11-25 18:57:57 作者:老王 字数:7000字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以顺利通过国家、省均衡县验收为目标,按照县局招生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获教体[20xx]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顺利通过国家、省均衡县验收为目标,按照县局招生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控班额,依法保障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稳步、健康、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招收8个班。

  五、招生范围及区域认定

  招生区域:振兴路以东,西华巷以西,文圣大道(原建设大道,建设大道与文圣大道未打通部分以排水河为界)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同盟大道(原南干道)以南区域东至行政路。

  区域认定:辖区学生认定按照"房户一致,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

  1、"房户一致"居民子女。"房户一致"指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

  2、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3、优惠对象子女。来获投资客商、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名。我校只接收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需提供相关证明)在辖区内的子女入学。

  4、非"房户一致"居民子女。学生和父母在本辖区居住,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若辖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许可,可按其居住房产确定入学区域,若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5、未过户房产不作为区域认定依据;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和未入住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六、报名办法

  (一)所有到学校报名均需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所装证件清单;初步审核后,只退还原件,复印件留校备查】

  1、父母和学生的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明

  3、学生的婴儿出生证

  4、学生的预防接种证

  (二)报名时间:8月10日-13日

  【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0:30,下午3:00-5:30.请报名家长自觉排队】

  (三)报名时间内,在校园教学楼内组织报名,接收材料,逾期一律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四)学校要初步审核家长提交的材料:凡是相关证件无异议的,报名后的第二天只退还材料原件;凡是相关证件存在不齐全或有异议的,报名后的第二天,(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会将原件和复印件全部退还给家长,家长在报名时间段内能提供齐全的再来递交全部材料报名,在此时段没有再来递交材料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接收和退还报名材料的原件时,家长需确认签字。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报名材料,若有假证明,直接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招生工作监督电话:4585630.

  七、录取工作具体流程:

  学校在县教体局直接管理、监督、指导下进行招生,依据"分批错时、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每批次录取后若学位有空额,则开始下一批次的录取,额满为止。

  (一)房户一致,第一批录取(8月14日-15日)。

  "房户一致"是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居民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儿童和其父母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户口本为准),需同时提供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儿童父母两人的无房证明。

  (二)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优惠对象子女(8月16日)。

  (三)非房户一致,按以下三个顺序分批根据班额认定录取,前一批次录满则停止录取,剩余人员报请教体局做统筹安排(8月17日-18日)。

  1、有房无户。指户籍不在我校辖区,在辖区内购置有房产。户籍、房产需和儿童及其父母或祖辈(祖辈的房产需同时提供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保持一致;否则,一律不予认定。

  2、有户有房,但无产权。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儿童父母在我校辖区居住,但住所不是自己的房屋产权。

  3、有户无房。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但没有自己的住房。

  (四)入户落实(8月15日、8月16日两天)

  学校要对预录取的全部学生进行入户调查落实,在两天的集中入户调查时间里,家长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通知录取

  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家长拿到录取通知书方算被学校录取。

  获嘉县凯旋路小学

  20xx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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