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间租赁合同

时间:2024-11-10 04:58:07 作者:老王 字数:34986字

写字间租赁合同

  写字间租赁合同(一)

写字间租赁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    写字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写字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   的   ,作为   之用,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广州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方将于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  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   %。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  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  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  元/月(大写:  )。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  免租期及装修

  1、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个月为免租期,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   元人民币(大写:   )。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    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4、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5、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3、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   %收取违约金。如连续    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   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 (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写字间租赁合同(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郑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2、 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 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4、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后用;第1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5、 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  □水  □电费  □电话  □网络使用费  □物业管理费  □租金税费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5—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

  6、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

  7、 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8、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1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1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1次超过7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05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1方应主动向另1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1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1方负责赔偿。

  9、 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1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0、 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7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9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101、 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1方违反合同,另1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1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02、 其他补充约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写字间租赁合同(三)

  出租方(下称“甲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 国籍或注册地:__________

  注册号码: 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位于北京________大厦________ 座________房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 ______大厦________ 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________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该房屋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房屋平面图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 天。

  三、租金

  免租期:_________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________个月的免租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___________

  乙方租赁该房屋须同时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

  电费: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 电话费:_________ 车位租费:________卫星天线费:________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 的价格向甲方承租该房产(此租金不包含家具、电器、通信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该房产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 币 ________ 万 ________仟________佰 ________ 拾________元 ________角________分;

  2、租金按 ________预付,乙方须在每 ________到期前5日内支付下________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币种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正式票据。有关银行汇款的有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户 名:_________

  四、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押金

  1、乙方同意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开具 ________元人民币转帐支票,作为租赁押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可作为入账的发票。

  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除通知书后15 日内将租赁押金予以补齐。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依约完整交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数归还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押金余额退还乙方;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管理费及其他

  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鬃大厦物业管理公约》(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鬃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2、该房产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关部门规定需由该房产产权人(甲方)缴纳的与该房产出租相关的税费,由甲方缴纳。

  六、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及大厦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及鬃大厦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有必要适当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事前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出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行申报交纳与该房产和出租该房产有关的税费,并保证该房产的通水通电。

  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出现以上情形的损坏时,乙方在一周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一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5、若本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该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赁押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约其他条款。

  2、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

  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所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送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3、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鬃大厦物业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鬃大厦和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租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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