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时间:2024-01-17 00:58:27 作者:老王 字数:6889字

镇中心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镇中心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 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长丰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长丰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2014年1月1日前岗集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九、方案解释权在岗集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长丰县岗集镇中心学校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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