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4-12-10 10:57:45 作者:老王 字数:7709字

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201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一、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  家长代表

  二、招收项目及名额

  声    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16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16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4、咨询电话:0411-86532258

  五、考试办法及认定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   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   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   音乐教室

  组    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    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六、考试要求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16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 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七、安全预案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八、特长生培养

  1、要 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 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 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 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  准

  基本    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    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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