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一、什么是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有助于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二、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现状
目前,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民营企业还比较少,即使建立的也因机构设置模式等问题未能形成内部审计氛围。主要原因有:对那些没有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企业,主要是认识上有问题或自身管理上存在问题,一种是仍然认为内部审计可有可无,他们认为设置了财务管理、稽核制度等,都是为企业的内部控制、经营决策服务的,内部审计部门不是创造价值的部门,作用不明显,不用设置或可有可无;
另一种是认为有了社会审计组织,不用设置内部审计,他们认为已聘请了专业的社会审计组织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进行公允性的鉴证,而设置内部审计需要支付一笔机构和人员的费用,在经济效益上不划算;
再就是因为内部管理机构及制度不健全,仍未走出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内部制衡靠的是血缘和亲情,没有科学的监督机制,甚至于没有充足的力量设立单独的内部审计机构。
三、民营企业建立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了,有了相当积累和发展之后,开始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随之也出现了各种矛盾。一方面涌现出大量相当规模的子(孙)企业、分支机构,经营层次增多,地域不断扩大, 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家族制被打破,职业经理人被引入,外部人才进入到企业的管理层,两权分离使产权所有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企业内部随时可能引发信任危机。
另一方面家庭企业管理模式发生剧烈变化,企业内部经营活动分工越来越细,企业主已不可能事必躬亲地直接控制各生产经营环节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从而导致内部管理失控,导致漏洞增多,风险加大,效益下降。在企业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建立内部审计就很必要,因为内部审计可以在会计管理之后进行再监督、再控制;向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使他们对企业的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作出正确的投资或经营决策。
同时,企业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也应该有一个公正的评判部门,通过监督与检查促使这些内控制度得以顺利实施,这项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完成是最合适的。
内部审计作为民营企业内部一个具有超脱性、独立性特点的职能部门,为企业发展担当着“经济卫士”的独特职能,可以通过独立、公正地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评价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使企业的经济活动建立在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基础上,保证民营企业经济健康有序地运行。
再者,从公司治理结构来看,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也是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需要。
因此,在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也就显得尤其重要。
四、如何建立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
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对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讲确实还是一个难题,我们认为在民营企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不外乎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审计机构,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要据企业的不同性质、不同规模而定,要明确审计机构独立于经营管理层,一般应直接受董事会等企业权力机构领导,直接向权力机构汇报审计结果。必要的情况下,一些超大型企业还可以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内部审计人员直接受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审计报告直接提交委员会。对下属企业以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来确定派出专职审计人员或设立审计派出机构,以便进行日常审计监督。当然,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也要考虑经济监督的必要性和企业内部机构的精简性。
其次,根据企业规模及生产特点来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既要通晓会计、审计、税务、统计、计算机信息系统等专门知识,同时又要具有更新(综合范文 范文先生网 http://www.fwsir.com)
知识和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具有诚实的品德和不断进取的精神。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委员会主任)选用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和任免,对一般审计人员选用应由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聘用或选用,对主要的内部审计人员还应该要求有一定的实践积累。另外,随着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技术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财务资料的处理和存储方式,这就要求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还要配备具有一定计算机水平的审计人员。
再次,制定和颁布《企业内部审计条例》及《实施办法》等规章,以对内审工作制度、行为准则和报告制度,和对内审机构人员的职能、权限、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内部审计工作在制度上得以保障,以便有规可偱,有规必偱。国家的发展要靠法治,内部审计发展同样也要靠制度来管理,一个制度管理不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很难对下属部门、单位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尤其是制度建设较弱的民营企业。只有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最后,还应结合民营企业各自的经营特点,根据《企业内部审计条例》等规章制定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程序应贯穿于审计立项、审计组织、审前准备、审计查账、审计报告、审计处理、执行反馈、档案管理以及后续审计等全过程,由于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审计目的不同,采用哪些审计程序和选用哪些审计方法才恰当并不容易确定。如果审计程序和方法选择不当,会造成审计时间延长,成本增加;也可能会遗漏一些重要的审计内容,未能觉察重大的错弊行为,未能收集到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导致审计结论与实际不符,因此审计程序和方法的制定要有可操作性。
五、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现在,部分民营企业出于维护自我产权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已经开始自觉地建立起内部审计制度。但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民营企业很多未能良好运行,主要原因有:内部审计机构模式不合理或是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的约束。这种民营企业要不是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置于总经理甚至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结果造成了内部审计倒成了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没有起到审计监督的作用,结果事与愿违;要不就是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素质限制,一方面工作能力不足,面对复杂多变的审计内容,束手无策,另一方面有的内部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观念,循私情或害怕担当责任,故意放弃对重大问题的追查和揭露,提供与事实不相符的审计结论。如浙江省有一家大型民营纺织企业,虽然年营业收入已达几十个亿,业务范围涉及纺织、房地产、物流、医疗等多个领域,但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还是家族内部成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更是家族骨干,这实际上就形同虚设,无实际审计监督权,使企业经营的透明度不高,生产、管理、财务等数据信息可靠性极差,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这类企业往往会不自觉中陷入困境,甚至走向衰败。针对当前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已建立或正在建立的民营企业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一、从思想上提高民营企业对内部审计的认识,让他们真正看到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服务的作用。要他们明白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不仅仅指对国家政策、法规的遵循情况进行审计,还包括对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监督、检查等等。这种内部审计具有强大的服务功能:可以通过调查、了解、评价、分析、判断为决策层出谋划策,促进管理,提高效益,发挥参谋与助手的功能;可以通过参与某些项目的有关规章制度、计划方案的制订,发挥提供相关的审计建议的建设功能;可以通过查错纠弊,发挥为本企业的平稳发展保驾护航的保护功能;
此外,更重要的是,内部审计还具有企业内部制衡的功能,“信任不等于监督”,只有超脱、独立的内部审计才能实施有效制衡、监督。这些作用和功能不是其他管理部门可以代替的。而且内部审计还具有经常性、及时性和针对性的内向服务特点,内审人员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都比较熟悉,可随时了解企业经济动态和信息,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地、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出建议,督促纠正和改进。而这种随机的服务和监督,恰恰是社会审计组织所不能代替的。
第二、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内部审计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要不受企业经营管理层的制约,独立客观地开展工作。具体的做法可以建立由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企业权力机构直接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委员会)来全面负责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明确规定审计工作不得受其他机构(或人员)干预,同时还要保证在人员、工作和经费方面的独立性,从而改变内审部门地位低下的现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第三、将内部审计纳入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明确规定内部审计的职权、责任、工作范围、行为规范等,使审计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规范化和制度化以后,才能淡化人际关系,内部审计工作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建立内部审计处理处罚标准,建立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职责、内审人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激励制度等。
第四、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搞好内部审计工作要有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的内部审计队伍,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自身考核办法,接受上级领导和企业员工的监督。同时,一方面要搞好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要搞好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包括网上培训及参加国家举办的资格考试等。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专业知识技能、经验、计算机水平、审计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等综合素质。
第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当前民营企业要改造家族制的企业文化,建设现代企业文化,关键一点是要对财富进行重新认识,使人人树立社会责任感。民营企业财产尽管记在企业主名下,但它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为企业创造财富,也就是为社会创造财富。有了这样的认识,企业才有凝聚力,企业主与员工之间、“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才会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
第六、积极拓展内部审计业务领域。为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除继续搞好传统项目审计外,还要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要增加经济合同审计、内控制度审计、资产重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等等。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要从财务收支审计向富有建设性的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转变,突出风险评估。
总之,民营企业要发展壮大,就必须更新观念,自立自强,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与时俱进,自觉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实现科学管理,只有这样,民营企业的道路才会越走越宽。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报告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南京高科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采购供应流程,促进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有效控制成本,根据20xx年第四季度的工作安排,审计部于20xx年10月20日—12月3日对采购部及相关部门的采购情况和采购管理进行了审计调查。此次审计调查重点内容:是否制定采购及采购管理的相关流程、制度并有效执行,采购数量、质量、时间、价格(询价、议价、定价)过程的有效控制,有关效率指标的分析(充分履行岗位职责、自购与年实际采购量的百分比、年采购金额占年销售额的实际百分比、计划采购完成率、新供应商开发个数、错误采购次数)等。在审计调查前,我们与采购部进行了会议沟通、了解基本情况、制作并送发有关问卷和收集相关制度。在审计调查过程中,我们查阅合同及制度规范、抽查会计凭证、对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整理,采用了调查表、询问、实地观察、检查、分析性复核等方法。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采购部现有员工6名,其中总监、副经理、文员和信息员各一名,采购员两名。主要负责全公司原材料、物料、设备等合同签订和采购及供应商管理工作。采
购部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录49位(含项目10位),按发货频率上进行ABCD分类,其中A类17位,B类15位,C类17位。采购部共制定内部管理文件17项,供应商管理文件6项,制定了采购部询价与定价管理规范、询价小组工作流程。制定了相应的供应商管理程序和采购控制程序。每月填制《供应商OEC考评表》进行考评。根据采购方式和结算方式的不同,把采购控制流程分为供应商送货流程和采购员自购流程。在采购时间分配上,制订了《供应商供货时间表》。根据账务管理部提供的数据,20xx年2月至10月份共完成采购量25372159.56元,自购部分757771.56元,占采购总量的2.99%。
共查阅合同65份,34个供应商,其中14个A类供货商;7个B类供货商;4个C类供货商。为保证公司发展的需要,20xx年引进新的供货商(合作商)14个(工程类6个,广告商3个,原材料3个,其他2个)。
根据20xx年、20xx年的月定价表物品均价汇总表,104种物品略有下降,168种物品略有上浮,39种物品保持原价,平均上浮3.23%。20xx年新增67个品种,减少86个品种。
在原定价上承担了税金(增加了供货门店)、由原批发价上7%降到了5%(增加了供货门店)。
在开店投入过程中保证质量,通过“货比三家、公开议价”,合同签订价比最低报价节约564654元。
根据合同,物料单价均略有上涨。
根据20xx年和20xx年7月、8月、9月ERP系统提供的数据,选择了23种自购量较大的物品单价进行同期比较,平均上浮1.02%。其中泰轮王米,20xx年7月份为3.1元/kg,20xx年8月份及以后月份为3.24元/kg。大豆油的有关数据还在核对中。
采购部未能提供对询价结果真实性、准确性的抽查报告、质量抽查报告、新供应商资质考评表、过期或沽清事件的处理报告和定价执行情况抽查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不能提供年度采购计划和部门工作目标。
采购计划是采购管理中“科学采购”的前提条件,无采购计划,公司所需各种
物质保质、保量、经济、及时的连续供应得不到有效保障。无工作目标,部门及各岗位年度绩效考评标准不完整。
(二)、采购流程有待完善。
通过对采购部的采购控制程序制度的查阅,并制作了相应的流程测试,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未制订供应商送货流程管理、自购产品的管理办法。
制订了供应商送货时间表、供应商管理制度,但未体现相应的餐厅订购管理制度。使用部门多以电话形式的报单,容易造成物品验收环节出现误解。自购的产品由采购人员定点采购,但未进行合同管理,也未列明相应名称、地点和产品规格。餐厅物资采购(除固定资产、新品外)金额不论多寡,不需总经理的批复,不符合采购控制程序管理的要求。
(2)无采购订单。
未制作采购订单,造成采购部对未完成的采购订单进行合理分析和监督管理。
(3)申购单不统一
餐厅报料单不统一,如中餐报单使用统一报料单、水果类及西餐类使用白纸报料,不利于单据的收齐、整理、统计和管理。
(4)采购控制程序制度的执行无相关责任人检视、监督。
(三)、采购数量、质量、时间、价格过程的有效控制
(1)采购时间不到位
我们抽查了相关凭证,申购时间和送货时间与制订的规定有所差异。如:8月93#申购合页3月1日,供应商送货单3月25日,入库单5月9日;8月60#申购挂锁7月2日,供应商送货单7月25日,入库单7月31日。
(2)采购的质量、数量
验收由仓库管理人员完成,使用部门监督,无采购部抽查记录,采购部未能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原材料的验收对应图示,采购部对其他物资未详细说明。如候家塘调料品鲜花椒,物品包装袋标明规格500g,而实际净含量400g。物资的验收,未对应相应申购单明细。申购单所列品名与采购部制定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不一致。申购与到货可能不是同一品种,且采购部之前无此类物品的定价,导致付款审核依据不足。如:8月28#申购单:红外线消毒柜,规格
1800x1500x500;送货单:康庭638B消毒柜;入库单:康庭638B消毒柜(康庭638B消毒柜规格:1130x510x1625)。8月125#申购凭证封面300套、凭证包角150张,实际送货凭证封面320个,凭证包角18个。库存数量,是财务部每月监盘的数据。采购部对库存、使用数量不能做到有效统计,对物资的采购计划、审批和供应商的选择不能做到有效管理。
(3)采购的价格
采购的价格有询价、定价、比价。
1、询价
询价小组的不完全执行,和工作单上无相关预算
日常原材料由询价小组完成。在抽查的6、7、8月、周原材料询价单,有账务管理部、采购部、财务管理部、使用部门和供应商的签名,但新品的询价仅财务管理部、采购部相关人员的签名,新品价格存在由一个供应商提供的情况。工作单未提供预算金额,使用部门对采购的物资未能做到合理监督。在查阅的20xx年1-10月月定价表中,我们发现:
①、2月基本上建议定价=上期价,本期无询价;
②、7月、8月基本上建议定价=询价、报价、上期价;
④、9月基本上建议定价高于本期询价、低于或等于上期价及报价(本期共计200个品种,其中询价低于报价及上期价的有152个品种。
(2)、定价
价格执行不到位、入账价格不一致,无基准价格
定价由采购委员会完成。在抽查的6、7、8月、周原材料定价单,仅财务管理部、采购部负责人签名。根据周、月定价表,核对入库单入账价格。在8月份的凭证抽查中:SEVEN店鸡汁脆笋定价单为11.5元/斤,入库单17.2元/斤;火培鱼分为大、小火培鱼,大剧院统一入库名称为火培鱼,入库价格21元/斤,而采购部大火培鱼为21元/斤,小火培鱼为16.5元/斤。入库单与定价单的价格不一致,执行不到位,使财务付款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ERP系统未能限定价格、规格,有可能的导致错误资金流出。无基准价格,使价格的波动无相关可比性,对采购价格信息无确定性。
根据ERP系统数据统计,对20xx年1-10月各门店平均价格的分析比较,各店价格不一:
①、百洁布的平均价1.36元,店平均价46.70元;
②、玻璃刮的平均价21.00元,店平均价36.00元;
采购部对物品入库名称、规格未进行监督管理。供应商送货单品名与采购部制定的品名不符,入库单品名、规格不统一。如:8月28#申购单:粘板(无规格);送货单:粘板45x15;入库单:粘板(无规格)。采购部制定的不同规格的粘板不同定价,由于申购单未能列明规格,使物资的验收入库带来难度;入库单不规范使物资价格同店不同期不可比、同期不同店不可比。
(3)比价
比价不规范
比价由采购部ERP系统操作员负责,但数据的提供无其他询价小组成员认同。由于价格信息不对称,20xx年大豆油储存的往来核对差异为9.2万(20xx年2月入库价分别是214元、232元、272元、296元、315元)。
(五)、采购政策有待调整。
定价:在采购部制订的《询价与定价管理规范》中,西冷、调料不高于市场批发价的5%,而实际定价依据与规定不一致。
现金预支:在制订的《采购控制程序》中,采购员预支现金上限不能超过10000元;《餐厅申购单管理及财务报账规范》中:采购部预先向财务部预十天的备用金,上限不能超过60000元。
(三)采购合同管理不规范
物料合同的签订,无相关规格、产地、生产厂商,致使价格无法比较,致使对采购价格无法合理评价。大部分供货渠道和定价标准近年以来没有调整。供应商合同管理存在瑕疵。通过65份合同抽查,34位供货商(合作商)中27位是长期供货商,其中合同未到期(含续签)的只有5位(A类:;B类:;C类:)。
供应商管理有待完善。未提供除原材料外其他物品的验收标准、新供应商的引进未制作《新供应商引进表》;根据供应商OEC考核标准,制定并进行了供应商考核,但未能全部参照执行。如制度规定:供应商一月累计3次以上未按时送货,可解除合同,并支付1000元违约金;在供应商9月份评分表中,迟到5次,扣除125元,在供应商4月份评分表中,迟到4次,沽清1次,共罚款200元。
三、审计建议
根据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审计意见和建议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当年采购政策及工作重点。
(二)完善采购流程并有效执行,加强物资采购的计划管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年度所需物资计划及仓存情况,每年第四季度统筹做好第二年的物资供应计划,力争按时准确上报公司年度材料计划。
(三)使用采购订单,按照采购紧急、时间顺序,跟进采购订单,提高效率。
(四)做到物料统一管理,提高性价比。对公司所需物料统一名称、产地、生产厂家、规格、材质等并统一采购,争取价格优惠和品质保证。
(五)掌握采购物资的成本信息,建立基准价格库,尝试价格比较分析,保存采购信息并定期更新,为公司财务分析提供数据、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六)与资源市场供应商建立友好、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合同管理,优化供应商数量,选择战略性供应商,为公司营造一个宽松有效的资源环境。
(七)必须规范原始数据的录入,不允许将同一品名不同规格并在一个科目,以保证货款支付的准确性。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20xx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xx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xx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规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
(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
(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
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公司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总收入10%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达不到公司总收入10%的生产型企业或从事贸易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在审计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年度内审计划、年度内审总结及内部审计报告。
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公司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以及根据有关约定需要进行内部审计的公司的联营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对属于内部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可根据需要分别采取直接审计、委托审计或联合审计的方式。
(一)直接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为主,组成审计小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二)委托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三)联合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会同国家审计机关、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
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的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二)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独立进行公司内部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及时报告审计结果。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四)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及时反馈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督察改进情况。
(五)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真实性进行审计。
(七)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各项资金、各类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审计。
(八)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主要经营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九)负责组织对公司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期及竣工审计。
(十)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各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或配合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十一)负责委托、协调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其审计过程,评价其工作质量。
(十二)负责对公司下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总结、宣传、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三)其他有关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部的主要权限是: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制度、流程、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检查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文件、合同、银行账户、会计凭证、账簿等内容;核查资金和资产;财务软件登录查询和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等资料的查询。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被调查者应保证所述内容客观、真实、完整。
(四)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财务和
经济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主管领导或董事长进行汇报。
(五)对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拒不回答提问等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可以采取要求立即配合、限期报送、现场封存等必要的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或配合不力,造成内部审计工作误判或审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有权通报批评,有权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涉嫌犯罪的,有权要求移交司法机关。
(六)对严格遵守法规和公司制度、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移交有关部门处罚。
(七)对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重大缺陷和薄弱环节提出审计建议的权力。
(八)对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汇报的权力。
(九)根据审计需要,有申请调动公司相关部门专家及技术人员协助审计工作,或依据审计业务内容指定和督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配合审计工作的权力。
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报告、督察检查四个阶段。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或公司之临时决定,结合实际需要确定审计项目。
第十四条审计项目确定以后组织成立审计小组,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拟定审计方案,并在审计实施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或董事长批准,审计人员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十五条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按通知要求准备齐全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审计实施阶段,审计小组根据审计范围和重点,实施必要的
审计程序、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第十七条审计报告阶段,审计报告初稿应当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审计对象必须执行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存在异议的,应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第十九条督察检查阶段,对审计报告述及的重大审计事项和审计建议及决定,内部审计机构将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审计完毕后,所有形成的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经整理后纳入审计档案管理。
第六章审计人员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的调动,应事先征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由主管领导提名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持有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发的《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内部审计人员应参加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通过学习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两周的脱产学习、培训或进修。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应视为公司机密,不得泄漏。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内部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审计部应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订年度审计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并交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九条公司审计部应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手册,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三十条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内部激励约束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第三十一条公司审计部应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第三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工作结果和档案资料,未经审计委员会批准,不得向外披露。
第三十三条审计部应当每年编写一份审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着重说明重大的审计发现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定期检查公司审计部的工作,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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