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显失公平过了一年时间了可以起诉吗撤销起诉状得通过什么手续

时间:2024-01-10 22:28:52 作者:小编 字数:3115字

1.如果合同明显不公平,且已过一年,我可以起诉吗?

1. 可能无法起诉。 如果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公平情况一年,他就不能起诉。 但是,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公平情况的存在,可以在合同签订后五年内提起诉讼

2.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有重大误会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的理由;

(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理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

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 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的;

(三)继承开始后尚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

(四)权利人受债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的;

(五)其他妨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诉讼时效期限自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后六个月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自有关程序中断或者终止时起重新计算:

(一)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约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其他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权利要求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权、登记动产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

(3) 请求支付赡养费、赡养费或者赡养费;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约定无效。

当事人事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行为无效。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终止权等权利的期限,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相关时效规定。 暂停、中断和延期规定。 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以上是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由于合同纠纷的法律诉讼一般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交相关证据。 法院受理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进行咨询,或者前往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