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如何重新办理购房合同,需要哪些资料和步骤,本文将为您解答如何处理的问题购房合同丢失。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是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 完整的购房合同有四份:开发商两份,房管局一份,购房者一份。 购房者如果要申请银行按揭,购房者拥有的合同必须在银行质押。开发商正在办理产权
办理产权证时,需携带四份合同全部到房管部门,方可办理产权证。 缺了一个就不行了。 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购房合同。 如果丢失,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不同时期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购房合同登记预售前,购房者如果丧失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即可。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合同费用,约为200元。
2、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完成后,银行抵押启动前,如果购房者丧失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声明合同无效。 三个月期满后,持报纸办理。 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已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签订新的合同,再办理预售登记。 在此期间,购房者需要缴纳发布声明的费用、合同的费用以及新合同的印花税。
3、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完毕并办理完银行抵押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按第二种情况所需办理手续外,购房者还须签署购房合同更改与提供贷款的银行的协议。 ,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作为质押,因为原来的购房合同已经被取消,换成了新合同,这意味着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的合同号发生了变化,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改变,但根据《合同法》,贷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因此需要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 在此期间,买家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另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经常需要交接合同,而合同丢失并不一定会发生在购房者身上。 有时开发商、律师和银行也会因疏忽而失去合同。 案件。 因此,在移交合同时,您必须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您已将合同移交给对方。 否则,一旦发现损失,大家都会互相推卸责任,最后受苦的还是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