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棚户区改造工程如火如荼地进行,不仅改善了很多群众的居住条件,还通过棚户区改造带动了各地经济。 可谓一石二鸟。 不过,在我们的印象中,棚户区改造的地区一般都在城市,但随着各地的不断发展,棚户区改造有时也涉及到农村地区。
农村棚屋改造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改建棚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必须向被征收人提供合理、公平的补偿,并保证被征收农村地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征收土地时,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缴纳被征收人的社会保障费。也必须安排。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该地区的综合土地价格确定,由当地人民政府具体确定。 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商店、企业、加工厂,被征收人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也将得到补偿。
村民住宅一般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补偿方式一般包括重新整理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应当按照一拆一的原则进行,选择货币补偿、宅基地价+房屋置换新价+装修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
征收人在选择搬迁安置宅基地时,需要为被征收人重建房屋安排宅基地,并补偿房屋重建费用。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面积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是指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 ,可以参考附近房屋的周边市场价格。
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必须签署协议。 本协议内容必须包括:拆迁补偿方式。 属于货币补偿的,应当注明补偿金额; 必须明确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期和过渡方式。 ; 明确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必须持有协议正本,否则村民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那么村民们是和谁签订这份拆迁协议的呢? 实践中,不少村委会直接与村民签订棚户区改造协议。 这合法吗? 是否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有两种类型: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委托,并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如果是受拆迁人委托,有书面授权委托书,且不存在其他违法原因的,那么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就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合法的。
签订协议后,双方就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如被征收人签订后违反合同、不认账、补偿金额不准确等,被征收人可以向被征收人提起诉讼。追究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2、村委会未接受委托,无委托书。 也就是说,村委会私下与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没有任何征地审批。 这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因此,本案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村民与村委会签订此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有关部门对其行为进行查处。
村委会是我们老百姓非常熟悉的一个部门。 村里的一切事情,无论大小,都需要经过村委会。 因此,在老百姓眼里,村委会的权力是非常大的。 可以与征收人协商补偿并签订合同。 征地补偿协议、私人征用土地等
但《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能够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的,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其他人无需经过法定程序,也无需受征收人或者被征收人的委托,可以与任何一方签订补偿协议。 签署任何协议都是违法的。
对此,律师提醒大家,如果遇到村委会未经委托私自征用土地并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的,可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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