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履约情况合同履约情况表

时间:2024-01-10 22:28:47 作者:小编 字数:17023字

第一章:施工合同履约报告】施工合同履约申请报告慈溪市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局):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扩建工程由浙江中勤建设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于2012年8月10日竣工。于2012年8月15日基本竣工。你们局于2012年8月15日组织竣工验收,并通过验收。 现将本公司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履约情况向贵局汇报: 1、建设工期: 合同工期:270个日历日(含补充协议期60个日历日)。 实际施工工期: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15日,共计377日历天,延误107日历天。 因工期延误天数: 1、工期受天气原因影响:2011年第9号台风(梅花)影响工期3天,具体时间为8月5日至8月2011 年 7 月; 2011年第11号台风(马杜南)影响施工工期3天,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2012年第9号台风(苏拉)影响工期3天,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日至8月4日; 2012年11号台风(海快)影响工期3天,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6日至8月8日,共影响工期12天。 2、2012年1月5日通过中间验收,暖通工程于2012年4月20日开工,影响工期45天。 3、工程变更合同表除工程量清单外的费用约为175万元,增加了实际施工工作内容,影响工期40天。

4、桩基工程中,由于慈溪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电室出力不足,无法满足打桩要求,不断间歇性跳闸,导致打桩工程施工缓慢,影响施工进度。施工工期12天。 上述原因影响工期109天,提前工期2天。 不会给予任何奖励。 2、如果工程质量未达到协议规定的质量目标,承包商不仅要承担返工费用,而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 承包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 部分,并有权继续追究损失。 公司没有违反合同。 3、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 警告一次后,不予处罚,并限期整改。 两次警告后,扣除相应比例的文明施工费; 此外,施工单位如有不文明、不安全行为,将被新闻机构曝光或经有关行政部门检查后通报,每次从承包商承诺的文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万元。直至扣除完毕,且公司不存在违约行为。 4、承包商应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品牌采购材料。 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的,须经承包人和监理人确认。 更换材料的价格按照合同专用条款33.7及相关条款确定。 否则,视为违约,一经发现,除无条件更换外,每次扣除10%的质量履约保证金。 一旦质量履约保证金被扣除,承包商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公司没有违反合同。 5、项目部主要成员均为项目专职人员。 他们在项目部任职期间必须常驻现场。 原则上不得承担项目以外的任何工作。 承包商也不得擅自改变它们。 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项目组成员的,应配备具有同等资质、资历的相关人员,并经发包单位审核同意,并报宁波市建设局委发[2010]6号《转发宁波市建委》《建筑工地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同时,必须至少提前7个日历日向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如果工程师认为项目部个别或部分成员的工作对项目目的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继续为项目服务可能造成更大危害,或者未按照合同认真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商无条件更换这些构件,承包商应要求立即更换。 同时,承包商必须在7个日历日内安排一名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合格人员接替其工作。 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整,承包商将视为违约,并从工程款中扣除1000元/天的违约金。 。 因上述原因(特殊原因除外),承包人要求更换人员的,承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5000元/人/次; 更换技术负责人2000元/人/次; 其他人员1000元/人。 上述违约金将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公司不存在违约行为。 6、承包商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每月22天值班。 否则,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 在此期间,项目负责人每天都会值班。 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8小时的,按每天1000元扣缺勤费。 连续旷工超过两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项目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督导会议,每次缺席将扣除相应的罚款1000元。 公司不存在违约情况。 7、因承包商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进场的,每迟到一天扣1000元。 公司没有违反合同。 8、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承包商分包的工程:承包商中标后需要分包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性、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单位资质。要求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必须事先得到承包商的书面确认。 公司没有违反合同。 9、发生重大(三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扣除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赔偿承包商的实际损失。 公司没有违反合同。 上述合同已履行完毕,正在等待审核。 特此报告! 浙江中勤建设有限公司2013年1月22日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报告慈溪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浙江东航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青少年宫北路北延工程-安置房工程(投资、施工、移交) ., 有限公司) 项目; 该项目已于2016年5月6日全面验收合格。现向贵单位汇报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的合同履行情况: 1、合同工期及实际工期: 合同工期:30个月。 实际施工工期:2013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6日,共计36个月零11天。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贵公司将组织竣工验收,确定竣工日期。 由于以下原因,工期共顺延8个月零1天(不含第五条、第十五条待施工期)。

1、2013年10月,该项目处于地下室深基坑施工阶段。 该项目6号、12号、18号、24号楼基坑东侧紧邻四灶石家河,正好赶上10月初的台风菲特。 登陆浙江; 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导致河床水位迅速上涨,超过了堤坝高度。 大量河水涌入基坑,存在决堤危险。 我公司及时组织各方想方设法自救,加固堤坝、截流河水,经过多次救援取得成功。 但由于救援过程存在时间滞后,河水涌入以及基坑自然降雨导致整个基坑大面积积水,平均水位约0.8米。 有些街区的建筑面积是在砖膜刚刚形成之后。 基础钢筋被捆绑,大量淤泥堆积需要逐步清除。 基坑短期内将关闭,无法进行正常施工。 我公司及时组织多台水泵24小时排水。 经审核,总施工进度将受影响16个日历日。 2、2014年,台风“凤凰”持续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3日。 总施工进度将受到3个日历日的影响。 3、2015年,台风“灿洪”持续时间为7月9日至7月11日,总施工进度将受到3个日历天的影响。 4、2015年,台风“杜鹃”持续时间为9月28日至9月30日,总施工进度将受到3个日历天的影响。 5、2013年10月23日g(16)号联系单中,-1.8米自行车车库外墙位于屋顶覆土部分。 它由砖墙改为混凝土剪力墙。 由于后者本身的施工工艺比前者相对复杂,填充砖墙可以穿插于上部结构的施工中,而混凝土剪力墙则需要与本层结构同时施工。 这两个因素结合在一起,延长了施工时间,影响了整体施工进度。 施工工期为8日历天。

6、2014年12月8日,编号j(07)的联系单是为所有住宅和商店的天花板添加腻子饰面层。 这是一个附加项,工作量非常大。 虽然我公司是按照作业顺序进行穿插施工的,但是这道工序的最终完工时间比较晚(只能在地坪浇注和墙面打毛完成后才能进行),所以影响了施工时间。整体工程影响总施工进度工期45日历天。 7、2015年3月23日j(13)号联系片,2015年3月25日j(14)号联系片,外墙节能抹灰层面积较多,5厚防裂添加迫击炮(内衬网格)。 )由于工作量较大,总施工进度将受到18个日历天的影响。 8、2015年11月5日,联系单编号07-1(景观专业),消防攀爬区由原来设计的隐形攀爬区改为硬化(外露)攀爬区。 由于下达联系单时原设计的攀爬场地已完工并已栽种苗木,因此将已种植的苗木移走,并按照联系单的内容重新进行攀爬场地的施工。 工作量大,而且碰巧是连续50天的阴雨天。 需要多天时间,影响总工期55个日历天。 9、2015年10月28日编号j(24-8)号联系单中,公共建筑部分卫生间墙地砖取消,由用户自行二次装修更换,工期缩短5日历天。 10、施工期间共举办3次中考、3次高考,每次推迟3天。 总计延误18天,影响总施工进度和工期18个日历天。 11、根据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7月15日下发的文件,高温期间每天分阶段停止露天作业。

2013年受高温影响53天,2014年受高温影响11天,2015年受高温影响16天。经审核,总施工进度将受影响40个日历天。 12、根据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永建发“2013”​​230号文件,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停工三天,并开展大规模安全检查总共三个星期。 规定期间不做相应安排。 验收影响施工总进度和工期24个日历日。 13、根据永建发(2015)189号文件,配合世界互联网大会,该工地暂停施工8天。 经审查,总施工工期受影响5个日历天。 14、环保验收建议地下室入口顶棚加装夹层钢化玻璃。 由于钢化玻璃为非标尺寸,需要厂家定制,定制过程最快需要9天,现场安装需要4天。 经审核,总施工进度将受影响8个日历日。 二。 默认情况;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担保或担保公司担保,金额: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履约担保管理的通知》(城公资[2012]22号)执行。 本项目建筑安装费用为合同价的5%。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施工计划要求组织综合验收的,按每延误一天1万元/天的标准支付逾期补偿金,上限为业绩的20%纽带。 经核算,不存在违约情况。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

经核算,不存在违约情况。 3、根据土建发[2012]42号【关于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诚信合同》制度的意见》规定,甲、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诚信合同》。 诚信合同必须一式三份。 甲、乙方各执一份,报建设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诚信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的10%,分两期返还。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通过后退还50%。 项目完成后,将退还50%。 经核算,不存在违约情况。 4、重大机械设备进场承诺未履行的,违约金限额为履约保证金的10%; 经核算,不存在违约情况。 5、项目经理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未履行到场承诺的,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履约保证金的20%; 出勤天数按每个人当月的22日计算。 项目经理缺勤(工作日8小时非项目以外原因)现场超过3小时者视为旷工)并扣3000元/天罚款,其他管理人员扣1000元/天; 经核算,不存在违约情况。 6、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的,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 该工程已通过慈溪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验收,经核算,不存在违约情况。 7、乙方因特殊原因(重病、死亡、单位调动)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向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乙方因上述第(四)项以外的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应向甲方支付每人10万元的罚款,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5万元的罚款,并支付甲方违约金。更换其他管理人员的,每人罚款5万元。 违约金每人3万元。

违约金将从当期回购金额中扣除。 经核算,不存在违约情况。 8、乙方超出其总承包资质范围擅自确定某些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商的,该专业工程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新的施工承包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核算,不存在违约情况。 第三部分:工程进度及合同履行情况报告】二期工程进度及合同履行情况报告 根据二期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进度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报告现总结如下: 一、工程实际进度与合同履约付款情况对比 1、2012年月日前(春节前)实际竣工情况:11#楼主体层18层,砌体层10层。 22#楼主体层21层,砌体层11层。 33#楼主体高15层,砖石结构5层。 48#楼主体9层砌体尚未施工。 注: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一款:1-3号楼主体及地下室完成十五层并同时砌筑完成至十层后,付款至完成实际工程量的70%,4-8#楼主体已完成十五层,砌体已完成至十层,已完成实际工程量的70%; 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二款:1-3#楼主体工程完成至20层、砌筑完成至16层后(或春节前),按实际工程量的70%有薪酬的; 缴费情况:年、月、日前(春节前),工程费(含水费、电费)已缴纳; 根据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第一期付款时间应在年月之后(因3#楼10层砌体于3月8日才完成),付款金额大约是10000元。 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已预付工程款10000元(因根据补充协议,春节前的工程款必须满足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后方可实施) 2、按补充协议第二期(第二条第二款) 2012 年 11 号楼主体结构 20 层 2012 年 16 层砖石结构 2 号楼 20 层2012年10月主体 2012年16、33层砖石建筑 2012年12月主体20层砖石建筑16层付款情况:根据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第二期付款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为当年月日后(8#楼4月10层砌筑完成) 11日不属于现阶段支付范围),支付金额约为10000元。

公司已于3月9日前支付该工程款1万元。 (春节后公司已于2月14日至3月28日陆续支付该工程款1万元,全部为预付) 3、根据第三期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三款)11号楼# 2012年4月13日 主体封顶(电梯机房及屋面结构未完成) 2012年4月14日 2012年3月25日 21层#22号楼主体封顶(电梯机房及屋面结构未完成) 2012年3月18日铺设。21层33#楼主体于2012年4月26日封顶(电梯机房及屋顶结构尚未完工)。 2012年4月20日,48#楼21层主体封顶(电梯机房及屋面结构未完成)。 屋面结构。 未竣工)2012年4月26日,52#楼2单元21层、8#楼16、17层、3#楼1单元23、24层砌体屋顶开裂。 尚未发布治疗计划。 2、押金缴纳时间按施工合同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3日内,承包商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承包商指定账户。 合同签订时间为月日,第二批债券兑付时间为月日。 3、4#-7#楼开工时间 为不影响4#-7#楼按时交付,公司工程部于当月向项目部发出工作联系函,要求地下室周围基础土方应于当月前回填完成。 截至目前,施工现场尚未完全清理干净,影响正常开工。 四、质量安全问题 1、#3号楼2区ad轴与a-5轴、a-6轴相交处高架层两片剪力墙偏差超过5cm(工作联系函012) 2020年10月2日) 2、3#楼地下室两层剪力墙竖向偏差严重(2019年7日工作联系函)。 3、2#楼二单元屋顶严重开裂。 8#楼16层、17层、3#楼首单元23层、23层、24层出现裂缝。 已请专家鉴定裂缝,但尚未发布现场处理计划。

4、施工现场发生施工队()打架事件,我公司在政府组织的协调会上多次向项目部呼吁,督促项目部解决该事件。 项目部不仅没有及时处理,更严重的是,还煽动毫无戒心的人袭击我们的办公室。 砸碎防盗门并强行打开开关。 五、其他 1、使用公司临时设施,多处协商尚未解决。 六、建议 1、建设单位要求签订的补充协议大多不符合客观事实,特别是第一条,完全改变了主合同的内容。 建议不要签字。 如果确实有问题需要协商,工程部会以工作联系函的形式发来工作联系函。 处理。 2、以上内容作为合同执行的依据,但建议合同执行过程通过协商比较合适,尽量不要以书面形式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