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程序湖南省颁布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明确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相互配合的原则,确保施工顺利完成项目,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xxx
(2)项目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工程承包范围
安全维护及整改
3、合同期限为30天
4、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xxxxxxxxxxxxxxxxxx元
5、质量标准
5.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专业质量评定标准。
5.2 使用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2.1本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应符合国家、部委和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法规和规范。
5.2.2 本项目适用的地方标准、规范应符合湖南省标准、规范。
六、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第二条范围所列的工作内容,工程、材料、质量、工期、安全均得到保证。
七、项目定价
7.1本工程计算编制原则: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机[2017]40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7)、《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17年《湖南省修缮定额》、2017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消耗标准》、2017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消耗标准》 《省安装工程耗能标准》和工程耗能标准动态调整编制,统一解释。
7.2 人工、材料价格的确定:人工工资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物价[2017]237号文件的综合工资单价计算,材料价格按照预算价格计算。 《长沙建筑造价》为同期建筑工程信息价格及市场价格执行。
7.3 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签证表为准。
八、施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签证后可以延长工期:
8.1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 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动乱、坠落飞行物或其他爆炸、火灾、洪水、地震等非甲乙方责任的自然灾害。项目所在地降雨量为200毫米每小时或200毫米以上(以长沙市气象局报告为准),一次停水、停电将持续8小时以上。
8.2 如因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乙方关键工序工期延误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
8.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合同期限不能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项目资金支付
9.1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10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80%。
9.2 工程结算完成后,甲方支付结算总价的97%,工程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3%。 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5天内全额退款。 保修金不计息。
十、违约责任
10.1 违约方案: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没有约定的,适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2 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无法赔偿对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建筑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施工单位的相关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
12.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 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13. 其他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乙方承接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并由政府处理的,甲方有权直接从项目资金中支付农民工工资。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