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房地产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 初步合作条款如下:
第一条:原则
1、甲、乙双方均为独立合法经营者,自负盈亏。 在此期间,双方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或其他关系。
2、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独家经营资格和权利。
3、乙方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切实加强连锁店的建设和管理,在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监督和指导,对外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实行独立经营内部独立核算。
4、本协议仅代表乙方授权甲方使用乙方的商业名称进行前期广告宣传。 若甲方项目正式开业并要求使用乙方商业名称,双方须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并缴纳特许经营费。
5、甲方在前期宣传中不得降低乙方公司形象或损害乙方公司利益。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制定相关媒体宣传及品牌形象推广工作。
2、为了维护双方的品牌形象和预期合作利益,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广告和品牌推广。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完全享有甲方品牌的宣传权。
2、乙方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后,双方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详细协商合作细节。 达成协议后,将确定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和条款。 若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本协议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不再相互承担任何义务或法律责任。
3、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最终且唯一的依据,一式两份。 双方各保留一份作为依据。 复印件无效。
4、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特别是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和乙方有义务保密。 任何一方未经授权不得向同事或同事透露保密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约。
人 A 人 B: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 __________ 代表签名: 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