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的朋友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文件。 很多人会觉得麻烦,没有仔细看就匆匆签字,而且可能还有一些拆迁方给你挖的坑。 拆迁补偿协议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式,但创伟律师建议,当你拿到拆迁补偿协议时,一定不要轻易签署。 因为一旦签字,就代表您同意该文件的内容,这可能会对后续的维权产生影响。 因此,在签署之前,请务必确认文件的内容,以确保不会对您的权益产生负面影响。
创维律师从民事角度分析,为您讲解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几种情况。 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有足够的证据,你可以“后悔”,但特别要注意的是,享有撤销权后应享有撤销权。 该权利应当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由于旧城改造,被拆迁人B所居住的小区将被拆除。 当时我觉得补偿条件不错,就高高兴兴地签下了安置补偿协议。 然而,他很快发现,邻居家和自己同等面积的房子的补偿费比自己的每平方米多了2000元。 所以被拆迁人B非常后悔。 他多次前往旧城改造指挥部,试图获得与邻居同等的补偿,但均遭到拒绝。 几经波折,他始终愤怒不已,但他也很担心自己的房子会被拆。 找到了律师。
“律师,我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几个政府工作人员临时组建的旧城改造指挥部签署的,可以吗?”
本次征地拆迁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信息公开。 创维律师想告诉您的是,如果不进行拆迁,而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则不具有法律主体,合同无效。
“律师,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不是我的,而是我父亲的,我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的签字有效吗?”
宅基地证或房产证在父母名下,但子女已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必须向征收方出具父母的委托书,否则协议无效。 与本期被拆迁人主体类似,创伟律师向您介绍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效力尚待确定。 未经法定代表人认可,无效。 2、夫妻共有房屋的,仅一方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几个月前,被拆迁人C迫于多方压力,与拆迁方签订了房屋货币补偿协议。 协议规定,拆迁人向被拆迁人丙支付拆迁补偿费80万元,被拆迁人丙搬迁并移交旧房。 但后来,被拆迁人C委托房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了重新评估,房屋估价为300万元。
“律师,拆迁方给出的安置补偿费明显不合理,如果我被他们威胁签字了怎么办?”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如果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或者不公平情况,导致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者变更。取消合同。 。
创维律师还提醒大家:
事实上,我们不能抱着侥幸心理,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事后的救济上。 毕竟,安置补偿协议本质上是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 后期救助存在很大风险。 而此类案件中最重要的是证据,尤其是强制签名,往往非常隐蔽,没有第三方在场。 拆迁受害人往往因举证困难而陷入被动地位。 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定要记得认真签字。 即使文件复杂、难以理解,您也应该查阅资料或联系专业律师仔细分析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