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逾期交房违约金)合同起诉有效期

时间:2024-01-10 22:28:44 作者:小编 字数:1990字

被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法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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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联系人:)

索赔:

1、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逾期交付违约责任,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共计:897805* 0.0001*实际逾期天数(暂计算至本案起诉之日2022年1月7日,共计逾期891天)=79994.42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

事实与理由:

2019年10月24日,被告与原告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购买被告在石家庄市开发的小区内的房屋。

根据合同,原告以首付加抵押贷款的方式购买了该房屋。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及其他相应费用,共计897,805元。 同时,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规定,被告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向原告交付商品房。但截至原告提起诉讼之日,被告尚未向原告交付商品房。住房逾期891天。 期间,不仅没有任何解释和答复,而且当原告询问房屋何时移交时,他仍然避而不谈,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此外,双方还就商品房的基本信息、计价方式及价格、面积确认及差价处理、付款方式及期限、房屋交付期限、房屋产权登记、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了详细协议。争议解决方法。 原、被告已依法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而且,购房合同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房屋逾期超过180天,原告要求继续履行交付义务的,被告须按日计算合同总房价。 违约金的三分之一由原告承担。

由此看来,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严重违约行为。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希望得到贵院的判决。

真挚地

*** 区人民法院

知情人:

2022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