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队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供货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并实施它。 一、运输期限 运输期限由物品和任务组成 1、乙方携带的物品及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原材料的运输任务,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作业能力和情况进行分配。甲方每月的承运任务以承运任务金额核定。 三、运价及运费结算方式 1、运价以发货人规定的运价及市场标准为准。 2、乙方每月按时退回秤单,甲方按实际收到数量结算运费。 3、当月运费将于次月结算,扣除税金、管理费及甲方预付款后支付给乙方。 四、运输管理 1、乙方在运输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驾驶。 2、乙方在运输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其制度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乙方应承担运输期间(包括煤场、煤矿、装卸、车队等)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与甲方无关,甲方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车辆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运输,否则将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5、乙方车辆由甲方调度并统一标识。 乙方绝对不允许转售寄售货物。 如发现转售,乙方须按原价赔偿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分配的车辆数量进行运输,车辆不得多、少。 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车辆调配人员。 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五、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运输管理费,仅负责为乙方车辆提供货源和运费结算,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这是一种平等互利的关系。 2、乙方运输的车辆必须是在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合法车辆,且必须充满电,并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停车、住宿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必须每天归还团队,否则将处以200元罚款。 甲方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索赔。 5、若车手违反车队规章制度,车队有权对车手进行处罚或开除。 6、乙方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其他车辆替代。 7、外部协调方面,如交警、路政等机关单位,车队会议讨论决定收费后,只要80%车主同意即可实施,其余20%车主无条件服从会议决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8、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费10000元。 9、未经车队同意,车辆不得在车队内转让,否则将被开除出车队。 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车辆接送。 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00年缴纳车辆过户及变更费。 六、违约情况。 一方违反合同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照当地人民法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内部编号: 车牌号: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