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化解校外培训费用收取和退还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省教育厅、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据介绍,《培训合同(示范文本)》是校外培训行业首个国家级示范文本,共有十一条,充分考虑责、权、利关系,涵盖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解决等,特别是对培训费用及退款、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有效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的签订和履行,从根本上保护培训者的合法权益。派对 。
从合同文本来看,《培训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甲方(提供培训的一方)需要包括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学校地址、审批机关、注册机关、学校执照编号、学校执照有效期等,还要求培训机构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或学校许可证一致,如果是网络机构,还必须有ICP备案号。 此外,校外培训机构应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款方式,不得一次性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在线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一次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 60节课的费用。
我省明确要求,各地要及时向辖区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所有“持证上岗”校外培训机构下发《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校园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按照样本文本签订培训合同。 同时,各地要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培训合同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白名单”公示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对未落实培训合同的外来人员“有证有照”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相关内容 对于培训机构,如发现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其从“白名单”中删除并予以公告。
另外,需要提醒学生家长,作为自身消费行为、风险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的直接责任主体,应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选择“有证有照”的校外消费场所。培训机构,合理签订培训服务合同。